8 輕鋼別墅墻體結構
本章其他內容:
8章 輕鋼別墅墻體結構—8.1 一般規定
8章 輕鋼別墅墻體結構—8.2 墻體設計計算
8章 輕鋼別墅墻體結構—8.3 構造要求
8.1 一般規定
8.1.1 低層冷彎薄壁型鋼房屋(輕鋼別墅)墻體結構的承重墻應由立柱、頂導梁和底導梁、支撐、拉條和撐桿、墻體結構面板等部件組成(圖8.1.1)。非承重墻可不設置支撐、拉條和撐桿。墻體立柱的間距宜為400mm--600mm。
8.1.2 低層冷彎薄壁型鋼房屋(輕鋼別墅)結構的抗剪墻體,在上、下墻體間應設置抗拔件,與基礎間應設置地腳螺栓和抗拔件(圖8.1.2)
以下為本章節說明:
8.1.1 低層冷彎薄壁型鋼房屋(輕鋼別墅)建筑的墻體,是由冷彎薄壁型鋼(輕鋼別墅主體)骨架、墻體結構面板、填充保溫材料等通過縲釘連接組合而成的復合體,為方便設計計算,根據墻體在建筑中所處位置、受力狀態劃分為外墻、內墻、承重墻、抗剪墻和非承重墻等幾類。
8.1.2 抗拔連接件(抗拔錨栓、抗拔鋼帶等)是連接抗剪墻體與基礎以及上下抗剪墻體并傳遞水平荷載的重要部件,因此,抗剪墻體的抗拔連接件設置必須要保證輕鋼別墅房屋結構整體傳遞水平荷載的可靠性。對僅承受豎向荷載的承重墻單元,一般可不設抗拔件。足尺墻體試驗和振動臺試驗表明,抗拔連接件對保證結構整體抗傾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設計及安裝必須對此予以充分重視。